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标准
1、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生活有困难的工伤保险,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赔偿法。
2、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赔偿标准。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保险条例,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保险条例。
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赔偿法,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保险。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保险,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赔偿法。
4、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保险条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赔偿标准。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保险条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赔偿法。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工伤保险,退出工作岗位保险条例。
5、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工伤保险,享受以下待遇赔偿法。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标准为配偶每月40%保险条例,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赔偿法。
工伤保险赔偿法
1、六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赔偿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保险条例。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赔偿法。
2、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赔偿标准。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工伤保险,聘用合同期满终止。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赔偿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赔偿标准。
3、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保险条例,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保险条例,难以安排工作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保险。
4、无劳动能力的亲属赔偿法,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保险条例,第二项规定的待遇工伤保险。
5、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保险条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赔偿法。聘用合同的赔偿标准,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