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分享 婚姻家庭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及遗产分配原则是什么?(法定继承人顺序及比例是多少?)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及遗产分配原则是什么?(法定继承人顺序及比例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的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代位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子孙。 一般来说,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的儿媳以公公、婆婆为第一继承人,丧偶的女婿以公公、婆婆为第一继承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事政策和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37)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继母、继子女,有互相继承的权利。 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后,仍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38)“养”子女与“养”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为养子女,有相互继承的权利;如果是封建的“收养”或“继承人”,如果没有抚养关系,就不能享有继承权。 (39)丧偶儿媳的公婆,或丧偶女婿与公婆形成抚养关系,直至其中一方死亡的,有相互继承的权利。 儿媳、女婿继承公婆遗产的,仍有权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 (40)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遗产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义务或者不能独立生活,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在分割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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