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以后还可以分割财产吗(离婚后夫妻财产可以重新分配吗)
一、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离婚的法律后果。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期间就各自的财产问题进行协商。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判决,照顾孩子和妇女的权益。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在不同的财产制度下有不同的范围,分割时应先界定财产的性质。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可以是共同所有,也可以是单独所有,可以是部分共同所有,也可以是部分单独所有。 如果夫妻双方同意实行各自财产制,财产归属是明确的,发生纠纷的关键在于举证。 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时,由主张权利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当事人拿不出有力的证据,法院也无法核实,一般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没有约定的,除婚姻法第十八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以外,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2)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属于一方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规定进行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前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不仅包括婚后所得财产,还包括夫妻双方的个人婚前财产。 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部分归自己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分割财产时,应根据夫妻双方的约定界定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再分割共同财产。 网友咨询: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你好,我要和老公离婚。 我们同意离婚,但是不太了解财产分割的方法。请大家帮忙分析一下:2003年,我家招了一个女婿,当时给了他3万的礼金,然后他家买东西:1。一台冰箱(3000元左右);2.两个电视柜(一个是结婚时买的,一个是婚后他家送的,3000/1500左右);3、沙发一套(4000元左右);4、一台电脑(主机坏了,剩下的显示器)共购买6000元,显示器2000元;5.微波炉一台(500元左右);6、洗衣机一台(1500元左右);7、空调一个(1500元左右);8.珠宝(意在交换);9.一套餐桌(他家的)是结婚后作为6000元的礼物送给我的。 去年,我家盖了一栋新楼,所有权属于我父亲。我们出资5万,其中现金1万,借款4万(未还)。 情况就是这样。根据这种情况,如果分割财产,如何合理分割?还有就是女儿的问题,女儿是我家养的。现在这种支持的标准是什么?他现在工资2000左右。希望早点回来!谢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所得;(三)知识产权收入;(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在处理共同财产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 同时,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2)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现行婚姻法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并以列举、概括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法律还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有两种: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从其约定。 一方独有的财产属于自己。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平分,必要时可以不相等。如有争议,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通过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在分割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时,应尽可能分配给需要生产资料并能充分发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分割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时,应尽量满足从事职业或职业的个人的需要,以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 不可缺少的物品,按照实际需要和有益使用的原则归一方所有,由共有人按照公平原则和离婚时的实际价值补偿另一方。 所以,你们婚后买的这些东西,除了首饰,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本着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平均分配。 第二,离婚后可以再次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吗?网友咨询:离婚后可以再次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吗?一年前,我和前夫因为感情不和离婚,法院判决离婚。 前不久听说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没有分前夫的公积金。 请问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前夫的公积金吗?婚姻律师解答:根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分割诉讼的,人民法院经审查确为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依法进行分割。 “所以,你和前夫婚姻期间,他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你在发现的次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法院就会受理。 结论:离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完毕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分割诉讼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应当依法进行财产分割。 更多离婚后如何分割财产的法律问题,请关注离婚律师咨询网官网。我们有经验丰富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果你对婚姻法有什么疑问,建议你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 更多婚姻问题可在线咨询离婚律师>【离婚财产分割】如何避免离婚财产分割纠纷什么是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离婚后如何处理财产纠纷?离婚后如何处理财产纠纷?如何发现对方隐藏的财产?离婚后发现还有财产没分怎么办?离婚如何分割财产?离婚后如何处理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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