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分享 婚姻家庭 协议离婚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离婚协议公积金贷款房产如何分割)

协议离婚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离婚协议公积金贷款房产如何分割)

一、协议离婚如何分割住房公积金。虽然人们都说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住房公积金有其独特的属性,特别是因为它不是以现金形式存在的,而且规定了提取原因的限制,所以实践中对住房公积金的分割存在一定的争论。 以下是实践中普遍采用的做法。 1.住房公积金额度的计算住房公积金来源于两部分:单位和个人。一部分由职工单位缴纳,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纳。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一般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两部分一起缴纳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住房公积金数额的界定问题不在于其来源,而在于婚姻关系的起止时间,即只要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双方或单方的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总额,不论是个人还是单位所存,均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住房公积金的分割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仅限于下列情形: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户籍迁出或定居国外的市、县;(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 由于住房公积金不是现金,使用受到限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没有上述法律原因,公积金所有者没有理由将住房公积金转出账户,也就是说,资金无法变现,这往往成为离婚案件中被告方拒绝分割住房公积金的理由。 对此,应采取经济补偿的方式进行分割,即积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数额,不动用账户内的数额,以现金方式补偿属于请求分割一方的数额。 第二,离婚后可以协议重新分割财产吗?原则上不能协议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协议离婚后发现新财产的,可以请求分割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从轻或者不从轻。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离婚债务如何分割,离婚债务如何分割,离婚债务如何分配,离婚债务如何分割,婚姻如何分配帮助律师解答:现行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 这里的“因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债务”的提法似乎没有明显的问题,但现在看来含义较窄。需要强调的是,因履行法定赡养义务而产生的债务和因共同经营而产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 夫妻因共同生活、共同管理、履行法定赡养义务而产生的债务,为连带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应先于个人债务清偿。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清偿。 离婚前应以共同财产偿还共同债务;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夫妻以个人全部财产平均偿还;双方有争议的,或者不能全部清偿的,由人民法院决定还款方式。 人民法院审理夫妻共同债务清偿时,应当通知债权人到庭。 离婚时应以共同财产清偿共同债务,但司法实践中往往是先分割共同财产,离婚后再分别清偿共同债务。 因此,有必要在立法上明确偿还的顺序和方式,规定只有在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份额或者双方发生重大纠纷时,人民法院才应当作出判决。 当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离婚时个人财产优先清偿共同债务是一个原则,也需要在法律中规定。 此外,由于连带债务的清偿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在审理这一问题时应通知债权人出庭,以免引起新的纠纷。 这也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边肖结论:以上是“协议离婚如何分割住房公积金?协议离婚后可以重新分配财产吗?”从文中我们可以知道,由于住房公积金不是现金,其使用受到限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没有上述法律原因,公积金所有者没有理由将住房公积金转出账户,也就是说,资金无法变现,这往往成为离婚案件中辩方拒绝分割住房公积金的理由。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如果你有更多关于婚姻法的问题,请关注离婚律师咨询网官网。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果你对婚姻法有什么疑问,建议你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 更多婚姻问题可在线咨询离婚律师>离婚的孩子判给谁?孩子抚养权归属的条件是什么?我国法律对军婚有哪些特殊保护的规定?第二次起诉要多久才能离开?离婚诉讼需要什么证据?离婚子女有没有可能判给女性?孩子判给女方离婚后可以拿回孩子的抚养权吗?买卖婚姻等儿童抚养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处理买卖婚姻时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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