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法律分析摘要:
民法典婚姻家庭司法解释问答:
婚姻家庭司法解释一主张协议优先,有利于树立理性的家庭观念,从而减少纠纷。
1.婚前如何按揭买房?如何处理,既没有矛盾又比较安全?
答:司法解释一关于婚姻家庭的第七十八条:“夫妻婚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人名下的,离婚时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照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该房地产归登记方所有,未清偿的贷款为登记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登记不动产的一方应当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赔偿另一方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所支付的款项及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
鉴于上述规定,建议:
(1)无论男女一方是否具备条件,婚前个人独资购买的全部登记在个人名下,成为婚前财产没有争议;
(2)条件不足以全款支付购房款的,按揭由双方共同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这样就没有纠纷,也避免了以后的纠纷。
(3)如果双方想一次性一起买房,但是钱不够,可以共同签字,向父母借钱,共同出资购买。本案中,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是男女双方的共产,借款也是双方的共同债务,双方负责共同偿还。
2、如何识别父母为子女买房:
婚姻家庭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基本沿用了原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坚持法定夫妻财产制。但关于父母婚后投资买房的认定,首部婚姻家庭司法解释已经修改,在立法精神上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主张当事人在本案中作出约定,减少纠纷。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援引《民法典》第1062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即未明确表示为赠与一方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该条还考虑到了关于物权编的规定,即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未约定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非共有人有家庭关系,否则视为按份共有。
可见,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基于婚姻家庭的身份关系,婚后取得的共有财产不应认定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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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司法解释
《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的司法解释是,离婚有子女有妇女的,没有特殊情况一般判决双方各抚养一个子女是公平的。如果孩子都两岁多了,一般都是母亲带走抚养,父亲按时支付抚养费。应询问年满八岁的儿童的愿望。年满八岁的儿童自愿选择与父亲或母亲一起生活。父母一方不愿抚养子女或自身条件不利于抚养子女的,可将一儿一女判给父母一方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孩子还是父母双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抚养。
离婚后,父母仍有权利和义务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
离婚后,不满两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对于已满二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未能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本着对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则判决。年满八周岁的儿童应当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第1085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由另一方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用的承担数额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家庭编纂司法解释
【法理分析】: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1在七个司法解释中条文最多,但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汇总:1。明确夫妻之间的不动产赠与受民法典合同调整;2.赋予无效婚姻的当事人上诉权;3.相应修改《民法典》。
【法律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司法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财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同所有,赠与人在赠与财产变更登记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法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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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民法典婚姻家庭司法解释是关于婚姻家庭纠纷的法律规定。为了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合实践,制定本司法解释。包括对家庭暴力、虐待、与配偶以外的人同居、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规定。本司法解释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一.一般规定
首先,在《民法典》第1042条、第1079条和第1091条中,持续和反复的家庭暴力可以被认定为“虐待”。第二条。《民法典》第1042条、第1079条、第1091条规定的“与病人同居”,是指与配偶发生婚外异性关系,以夫妻名义连续稳定地共同生活。第三条。一方只想解除同居关系而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现已受理,判决驳回起诉。当事人在同居期间因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结婚
第一条。一男一女依据《民法典》第1049条重新登记结婚,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遵守《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实际要求起计算。根据《民法典》第1049条第7款规定,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区别对待。第二条。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一男一女,未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一方死亡,另一方主张作为配偶的继承权的,依照本解释第七条的原则处理。
婚姻中的男女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日常生活中维护好婚姻关系。
婚姻司法解释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系列的解释(一)》中概括了民法典中婚姻系列的司法解释,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感情不和离婚的,需要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解决纠纷。另外,当事人也可以根据婚姻系列相应的司法解释进行处理。民法典关于婚姻的司法解释对同居、彩礼处理、结婚、离婚等都做了具体规定。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离婚等问题做了详细规定。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它是普通诉讼生活中使用的重要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婚姻家庭适用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1042条、第1079条、第1091条所称的“虐待”。
第二条民法典第1042条、第1079条、第1091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配偶一方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连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第三条一方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民法典婚姻家庭司法解释解读
法律分析:《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基础扎实、预期稳定、长远受益的根本法。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原因与每个家庭和个人都息息相关,也引起了大家的关注。但是,关于婚姻家庭的案件如此之多,如此之复杂,不可避免地会直接从《民法典》的规定中强迫一些人这样做。因此,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的解释的出台,对原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的规定作出明确的解释就显得尤为必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婚姻家庭适用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1042条、第1079条、第1091条所称的“虐待”。
第二条民法典第1042条、第1079条、第1091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配偶一方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连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第三条一方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四条当事人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经查明属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给给付方造成困难的。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适用,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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